基本字义
订
(訂)
dìng ㄉㄧㄥˋ
- 改正,修改:~正。考~。校(jiào )~。修~。
- 约定,立(契约):~立。~购。~约。
- 用线、铁丝、书钉把书页、纸张连在一起:装~。
- 制定:~计划。
- 评议:“两刃相割,利钝乃知;二论相~,是非乃见”。
方言集汇
订
粤语:ding3ding6详细解释
订訂 dìng〈动〉
- (形声。从言,丁声。本义:评议)
- 同本义 [appraise through discussion]
- 订,平议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字亦作评。
- 订太平文王之道。——《诗·天作》笺
- 两论相订,是非乃见。——《论衡·案书》
- 又如:订铨(评议衡量);《订鬼篇》
- 改正,修正 [correct]
- 下足以订史氏之失者。——李清照《金石录后序》
- 亦足有所订正。——《晋书·荀崧传》
- 又如:订顽(改正愚顽);修订
- 达成协议订立;使生效 [conclude]。如:订交;订婚
- 预先约定 [order] 如:订购;订阅
- 把零散的纸张、书页加工成本 [binding] 如:装订;订书
康熙字典
《酉集上》《言字部》 ·訂《唐韻》他頂切,㕔上聲。《說文》平議也。《詩·周頌》彼作矣,文王康之。《箋》以此訂太王、文王之道,卓爾與天地合其德。《疏》訂者,比����之言。《晉書·荀崧傳》其書諸所發明,或左氏、公羊所不載,亦足有所訂正。 又《廣韻》他丁切《集韻》湯丁切,����音㕔。又《廣韻》徒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待鼎切,����亭上聲。義����同。 又《集韻》唐丁切,音亭。義同。 又《字彙補》均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恒矢註》前後訂,其行平也。《疏》恒矢軒輖訂,是安居之矢也。 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����丁定切,丁去聲。平議也。《唐書·李綱傳》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。 又《廣韻》逗遛也。 又《正字通》齊梁閒謂賦民爲訂。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,如較訂、訂正之類。说文解字
《卷三》《言部》 ·訂平議也。从言丁聲。他頂切English
draw up agreement; arran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