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字义
俘
fú ㄈㄨˊ
- 打仗时被擒的敌人:~虏。战~。遣~。
- 打仗时擒住敌人:~获。被~。
方言集汇
俘
粤语:fu1客家话:[梅县腔]fu1[宝安腔]fu1[客英字典]fu1[海陆丰腔]fu1[客语拼音字汇]fu1[台湾四县腔]fu1[东莞腔]fu1详细解释
俘 fú〈动〉
- (形声。从人,孚( fú)声。本义:俘获)
- 同本义 [capture;take prisoner]
- 俘,军所获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- 以为俘聝。——《春秋传》。按,死者取左耳为聝,生者为俘。
- 俘,取也。——《尔雅》。李注:“囚敌曰俘。”
- 俘二百五十人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
- 又如:生俘(活捉);俘斩(俘获斩首);俘系(俘获拴缚);俘执(俘获擒捉);俘敌数千
- 缴获;指用战争手段获取对方土地或物质等 [take;get]
- 俘厥宝玉。——《书·汤誓》
- 俘我王官。——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
- 又如:俘劫(侵犯掠夺);俘邑(在战争中获取,因而对其有所有权的城邑)
词性变化
俘 fú〈名〉
- 俘虏 [captive]
- 夷不乱华,俘不干盟。——《左传·定公十年》
- 又如:伤俘(受伤的俘虏);战俘(战争中捉住的敌人)
- 通“宝”。珍贵之物 [valuable article]
- 齐人来归 卫俘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六年经》
康熙字典
《子集中》《人字部》 ·俘 ·康熙筆画:9 ·部外筆画:7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����芳無切,音孚。《說文》軍所獲也。《春秋·莊六年》齊人來歸衞俘。三傳皆曰衞寶,杜預曰俘囚,疑經誤。一說俘,取也。與書俘厥寶玉同義。經以所取言之,傳以其物言之,非經誤也。又《左傳·莊三十一年》諸侯不相遺俘。《爾雅疏》囚敵曰俘,伐執之曰取。说文解字
《卷八》《人部》 ·俘軍所獲也。从人孚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以爲俘聝。”芳無切English
prisoner of war; take as prison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