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字义
婢
bì ㄅㄧˋ
- 被役使的女子:奴~。~女。奴颜~膝。
方言集汇
婢
粤语:pei5客家话:[梅县腔]pi1bi1[台湾四县腔]bi1pi5[客语拼音字汇]pi1[海陆丰腔]bi1pi6[客英字典]bi3pi5[东莞腔]pi3[宝安腔]bi1[陆丰腔]bi1详细解释
婢 bì〈名〉
- (形声。从女,卑声。本义:旧社会里被迫受剥削阶级役使的女子)
- 古代罪人的眷属没入宫为婢,后通称受役使的女子 [slave girl;servant-girl]
- 婢,女之卑者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- 使婢子侍执巾栉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。注:“婢子,妇人之卑称也。”
- 使吾二婢子夹我。——《礼记·檀弓》。注:“妾也。”
- 父母有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内则》。注:“所通贱人之子。”
- 先大母婢也。——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- 为婢仆所惑。——唐· 李朝威《柳毅传》
- 又如:婢婿(与婢女私通的人);婢妾(妾与使女)
- 古代妇女的谦称 [servant-girl;humble girl]
- 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婢之言卑也。”
康熙字典
《丑集下》《女字部》 ·婢 ·康熙筆画:11 ·部外筆画:8《廣韻》便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部弭切,����音庳。《說文》女之����者。《禮·曲禮》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。 又夫人負罪而有所請,亦曰婢子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����姬曰: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。又《二十二年》羸氏對太子圉曰: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。 又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。《前漢·����法志》太倉令淳于公罪當����,小女緹縈上書,願沒入爲官婢,以贖父。 又小魚曰魚婢,見《爾雅·釋魚》。 又金鳳花,別名菊婢,見《草木譜》。 又婢曰上淸。《司馬光·考異》引柳珵上淸傳,竇參知敗,屬上淸,定爲宮婢。一曰上淸或婢本名。《正字通》當時通稱婢爲上淸。*考證:〔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����姬曰,晉侯朝以入。〕 謹照原文晉侯改晉君。 说文解字
《卷十二》《女部》 ·婢女之卑者也。从女从卑,卑亦聲。便俾切English
servant girl; your serva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