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字义
处
(處)
chǔ ㄔㄨˇ
- 居住:穴居野~。
-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
-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
- 决定,决断:~理。
-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
- 止,隐退:~暑。
方言集汇
处
粤语:cyu3详细解释
处處、処 chú〈动〉
- (会意。从口,从文,或从处,虍( hū)声。“处”即“處”的古字,于六书为会意。金文加声旁“虍( hù)”变成了形声字。本义:中止;停止)
- 同本义 [stop]
- 処,止也。得几而止。——《说文》
- 君子之道,或出或处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上》
- 处者处。——《礼记·射义》。注:“犹留也。”
- 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。——《国语·楚语》。注:“止也。”
- 日月不恒处,人生忽若离。——三国 魏· 曹植《浮萍篇》
- 居住;生活 [dwell]
- 莫敢遑处。——《诗·召南·殷其靁》
- 占右穴居而野处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下》
- 淖约若处子。——《庄子·逍遥游》。释文:“在室女也。”按,凡士或女未用皆称处。
- 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。——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
- 又如:穴居野处;处妇(居家的妇女);处处(居其所当居的地方);处势(居于有权势的高位);处逸(生活在安逸之中);处安思危(居安思危)
- 居家不仕,隐居 [withdraw from society and live in solitude]
- 处士横议。——《孟子》
- 处人以誉尊。——《淮南子·主术》。谓有道艺在家隐居不仕者。
- 又如:处人(居家不出之人;隐士);处家(居家;在家里)
- 惩罚 [punish]
- 议罪处罚。——《汉书·师丹传》
- 又如:处制(处罚);处斩(执行斩决)
- 治理;办理 [manage]
- 德以处事。——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
- 又如:处制(处理;办理);处断(处理决断);处方(给病人开药方)
- 决断;定夺 [judge]
- 臣愚不能处也。——《汉书·谷永传》。注:“断决也。”
- 又如:处正(犹裁决);处变(处置事变)
- 主持;执掌[take charge of;preside over]。如:处位(居位);处势(所处的地位);处馆(在私塾中教书;做私熟先生);处实(务实)
- 对待 [treat]
- 何以处我?——《礼记·檀弓下》
- 又如:处待(处置;对待);处物(对待人和事物)
- 相交,交往 [get along;have social intercourses with]
- 与贵酋处二十日,争曲直,屡当死。——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
- 又如:处不来;处常(长远相处);处交(结交,社交)
词性变化
处處 chǔ〈形〉
- 定,常 [steady]
- 喜怒无处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诬徒》。注:“处,常也。”
- 犹思故处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音初》
- 另见 chù
康熙字典
《申集中》《虍字部》 ·處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����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 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 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 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 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 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����,而不能禁也。 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 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 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詩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����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 又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 又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����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 《說文》作処。 《廣韻》俗作䖏。*考證:〔《詩·王風》其後也處。〕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。说文解字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處或从虍聲。今或體獨行。轉謂処俗字。English
place, locale; department